南铝应邀对隔热型材生产企业进行培训 发表时间:2005-07-04

2005年5月25日~26日,由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有色金属产品审查部组织的《铝合金建筑型材产品生产许可证换(发)证实施细则》补充修改内容宣贯会在苏州召开,此次会议主要针对有隔热铝型材产品的生产企业,南铝应邀对90家生产企业130多名相关技术人员进行了培训。
  

全国标准化委员会发布的铝合金建筑型材GB5237.1~5237.6-2004标准,已于2005年3月1日开始实施。《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试行条例》规定,“生产许可证虽未到期而现行国家标准或专业标准作了修改的,要重新进行检查和评审”。对不进行评审的,将吊销其产品生产许可证。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依据GB5237.1~5237.6-2004标准对《实施细则》有关条款作了补充修改并组织召开了这次宣贯会。
  

为了配合《实施细则》补充修改内容宣贯,便于大家能更好、准确地理解标准,南铝公司在宣贯标准的技术要求时注重宣贯各条款的含意、制定依据、理由,使大家不仅“知其然”,更“知其所以然”;在宣贯标准的试验方法时注重宣贯怎样做才能达到标准要求,确保在执行标准中的确是在“做正确的事,正确地做事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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